学院关于犀浦校区毕业生申报“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郫都区于2月27日召开了“郫都区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解读并布置了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根据《关于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16】705号)及郫都区会议精神,现将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时间、流程和各项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抓紧时间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一、申报条件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即已确定升学或出国的不能申报),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即直系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所在同一户口本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残疾毕业生;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为800元/人,每人每个学历阶段只能享受一次,即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任选一项申报,不能同时申报;且因未能按时毕业等原因往年已享受该项补贴的,今年不能再申报。
三、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材料准备
①《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人社局文件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直系亲属或所在同一户口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低保证不是本人的需提供相应的家庭关系证明[2]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1] 证明须由乡镇及以上政府盖章或颁发。
[2] 证明须由乡镇及以上政府盖章或颁发。
[3] 原件用于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将原件还给学生本人。
⑤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毕业生于3月10日前交到学生工作组X2603。
2、审核并公示
学院将材料审核后统一汇总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收到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材料后,进行审核和汇总,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文件要求将名单和材料报郫都区就业局审查。
3、资金拨付和发放
郫都区就业局审核后将会向学校拨付求职创业补贴,招生就业处根据拨付名单向学校财务提交转款申请,补贴将直接发放到学生在财务注册的银行卡中。具体的发放日期尚未通知,打款前我处会另行通知。
成人社函〔2016〕705号关于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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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