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14-16年级各硕、博士研究生班级: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班(学生组织)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参看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ShowLaw.aspx?Id=63
2、名额分配
按照《管理办法》,经学院测算,每班拟推荐优秀研究生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明诚奖2人;毕业班级每班按照学生总人数8%的比例推荐,推荐人选须排序上报。各学生组织按照评优比例评选并排序上报。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各学生组织拟推荐学生不得参与班级的评议推荐。
3、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各班开展民主评议。各班级、学院学生组织成立奖励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各班级或学生组织奖励评议小组成员应尽可能涵盖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各科研团队代表)。民主评议后,拟推荐人选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3)。班长(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评议小组组长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其中,学院学生组织“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班级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学院。
(2)请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报获奖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学术科研及论文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3)提交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讨论确定拟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4)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6-2017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
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各学院需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学生工作部。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只附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竢实扬华奖章只附研究生阶段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同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2、个人及集体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7:00
3、个人及集体提交材料地点:X10206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生),杨老师。
4、个人及集体荣誉申报表需提交电子文档,接收邮箱为531046464@qq.com。
联系电话:6636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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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7日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17新版).doc
附件5:《XXXX学院(中心、所)研究生荣誉称号(个人、集体)评选工作报告》.docx
附件7:《XXXX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拟推荐班级名单汇总表》.docx